崇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福利、救助等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2019年崇阳县民政局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财务股、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福利股。
二、人员情况
2019年部门机构改革后,崇阳县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4人。全局现有在职人数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1人,其他人员2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度崇阳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举措破解“瓶颈”,补齐“短板”。主要工作任务有:一是充分发挥民政职能,高效助力精准扶贫,推进兜底扶贫攻坚工作,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加强“三留守”关爱服务;二是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织牢民生保障底线,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深化组织管理创新,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引导促进社会组织和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四是突出社会治理职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五是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六是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强化综合服务效果,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强化流浪救助管理服务,落实孤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民政局本级机关,崇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崇阳县殡葬管理所、崇阳县民政局福利彩票中心、 崇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7个二级单位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62.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27.21万元,下降20.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革命烈士陵园、军休所2个二级单位于2019年5月份整体划拨至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福利院(光荣院)2名人员转隶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预算经费同时转拨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导致本年度预算经费减少。
崇阳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6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735.2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6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45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0.4万元(含一般公共财政拨款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4万元(含一般公共财政拨款4.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保障日常公务,督办检查,组织工作调研等活动,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2万元,与上年度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民政局部分职能重新划分,不再履行优抚安置和救灾救济职能,因而相关费用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7064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局机关1辆,低保局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殡葬、救助)。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有6个,合计122万元,分别为公益创投支持农村社区建设48万元,公益养老设施建设32万元,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经费20万元,千年古县调研8万元,城市低保核查工作经费5万元,农村低保核查9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