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崇阳民政网

市民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 《咸宁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载日期:2022/11/30 14:55:38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咸宁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进 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养老机构  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  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双随机、 一  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坚持实施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到2023年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 一  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机构综合  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  关部门在养老机构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二、 重点任务

(一)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职能优化、协同高 效要求,各地要对照湖北省《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检查事项清单》(附件1、2),梳理监管执法事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重 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要覆盖建筑、特种设 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服务安全和质量等重要领域,抽 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检查批次顺序。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要保证每年不少于 一次的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主要包括运营资质、备案事项、 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内容,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二)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级 民政部门要依托“金民工程”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附件3),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县级民政部 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本行政 区域内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4),包括各业务条线 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 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各专业领域 的抽查,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与各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对接。

(三)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各地要按照行政检查透 明、规范、合法、公正要求,依据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行政检 查办法和执法文书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明 确抽查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同时对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规定。细化检查标准和整改要求,落实工作细则,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四)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市、县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安 排的自查比例和省级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共同确定各批次  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相关部门 已经组织联合检查的, 一般不再纳入当年抽查范围;对抽查中已  经完成服务安全和质量检查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可视为已符合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的要求。

(五)强化抽查检查的结果公示 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要根据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统一  实施抽查检查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  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  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要依托“金民工程”,采集行政检查、行  政处罚等数据,确保相关数据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养老机构名下。 联合抽查检查的执法信息(包括执法过程、结果信息)应当与各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六)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养 老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安全隐患的,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和有关人员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 改或者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 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 戒措施。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 的共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民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必要的可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 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住房 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于2022年5 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科。

(二)分步推进。选取咸安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底 前,完成全区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 合工作,并形成总结经验,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其他县(市) 2023年底前,完成养老机构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工作。

(三)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将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必要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协同观念,健全协调机制,推进工作落实,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信息共享。各地要加强部门监管系统的对接,汇 集监管数据,做好监管对象、监管行为、监管结果等相关数据的 互相推送,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要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做好信息交换和风险研判。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落实“双随机、 一公  ”监管规范要求,主动向社会展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成果, 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养老机构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2.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检查事项清单  (试行)

     3.咸宁市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4.咸宁市养老机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



申明:本站新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崇阳县民政网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715-3395103 传真:0715-3385090
联系地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 | 邮政编码:437500
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1024×768 屏幕分辨率浏览网站